(一)建立“有序規范、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系,促進建筑勞務公司建筑勞動用工健康發展。上海勞務分包
隨著越來越多的外來務工人員就業在建筑的各個崗位上,民工已經成為企業施工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要根據建筑企業的特點,采取有限措施激勵人的積極性。促進人才流動,改變舊的人才選擇機制,主動吸引各類建筑專業技術人才。
(二)成立“建筑企業勞務派遣中心”
派遣中心是個綜合管理的服務機構,派遣中心的職能是將建筑勞務公司施工的零散民工進行集中管理,開展人員登記備案,辦理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等業務。集中對建筑企業派遣勞動力,負責為務工者代理發放工資,減少工資發放環節,并對民工進行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結束建筑業的非法包工頭行為和務工人員隨意無序的流動局面。派遣中心可以定期邀請行業主管部門、協會進行普法教育和加強培訓,特別是法律、技術、技能和安全質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提高民工自身素質和維權意識。
(三)建設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勞務企業的管理,檢查其與工人的合同簽定情況,人員資質狀況,特種人員上崗作業證的持有情況進行檢查,并對勞務分包合同進行備案管理,強化勞務資質管理,嚴格管理和控制技術人才的配備,特別監管注冊資金到位情況,確保勞務企業正規化,法制化。
(四)加強對勞務分包商的審核,在招標之前對勞務分包進行考察,在摸清勞務分包底細的情況下與其勞務分包建立協作關系,當勞務分包商進場作業合作過程中又進行對勞務分包商進行評價,考核。形成優勝劣汰等的競爭機制,對于分包商技術水平等綜合能力比較高的、信譽好的與其建立長期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五)從用工管理方面規避勞務用工風險,需要重視和防范的法律風險,勞動合同的擬定與簽訂、企業規章制度的擬定與實施、薪資結構的設計與調整、各種勞務用工管理流程的設計與操作、訴訟仲裁風險的預防和相關證據的保全等。作為長期辦理勞動案件、擔任勞動法律顧問的專業律師,律師就從勞務用工管理等法律問題和工作總結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案,來確保企業在勞務用工管理過程中的每一步的處理都做到合法有據,預防法律風險。同時由于制度設計的嚴謹以及操作安排的規范,提高了企業勞務用工管理水平,減少企業敗訴風險,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六)進一步健全完善建設法規體系,制定有利于建立結構合理、層次分明、競爭有序的總承包格局的一系列制度、使市場準入與退出、工程擔保制度的推行、各類市場交易行為和工程建設活動及其管理都有法可依。為適應先進工程項目模式和建立合理高效的總分包體系的要求應以法律為手段,促進大中型總承包企業和專業承包企業向管理密集和技術密集型企業轉化為勞務分包企業法律地位和市場交易主體地位的真正落實創造條件,杜絕包工頭用工的形式。
(七)從政策和制度層面解決勞務派遣用工不規范問題,使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更具操作性和針對性。同時,進一步加大勞動監察執法力度,及時糾正和解決勞務用工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研究,從實際國情出發,形成既有利于企業用工、促進就業,也有利于維護勞務派遣工合法權益的一種比較規范的勞務派遣用工形式,從長遠機制上研究和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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